“我一定引以为戒,今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近日,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刘庆(化名)对检察官说。
年8月,犯罪嫌疑人刘庆在某KTV洗手间门口因借道通行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因被害人出言不逊,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刘庆用头撞击被害人面部,造成被害人鼻骨多发性骨折。
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后,考虑到该案被害人存在先行过错,刘庆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建议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为此案召开听证会。会上,听证员重点围绕刘庆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展开评议,并对其进行训诫和教育。
据悉,当天的听证会共听证了7起案件,均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涉及家庭、邻里纠纷以及小额盗窃等。“小案用心办,通过听证,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温度’。”听证会听证员、沙依巴克区政协委员、新疆广翼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秀梅说。
来源:石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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