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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滔雄辩

张秋静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在我毕业面临择业的时候,我的父母曾坚决反对我成为一名律师,他们认为这不是一份适合女孩子的稳定工作,没有五险一金,没有朝九晚五的固定上班时间,弄不好还可能被对方当事人追着打。我当时满是不以为然,心想现在是法治社会,谁敢随随便便就打人。现在想来那会儿真是天真烂漫,这不,就在前几天,6月21日下午16时,在江苏扬州江都区法院门口就又有一个北京律师被打折了腿。以维护他人权益为本职工作的律师,终日以法律为业,了解、学习、使用规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得上是法律的化身了,使用法律的人得不到尊重,甚至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没法保障,不免让人唏嘘。但是今天之所以与昨天不同,在于今日之社会,已经不是百姓皆不识法治为何物的社会了,而且今天我们已经意识到,并敢于对此下这样的定义,这些暴力手段不止打在了刘勇进律师的腿上,更打在了法治社会的脸上。

近年来部分“律师被打”事件回顾

(以下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实敬请指正)

年4月18日上午9时许,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遭遇百人打砸。打砸律所的头目自称是“火车北站扩能改造搬迁项目拆迁办”的,其他人都是该区域的拆迁户,但后来警方出示的身份又是某拆迁公司的。两位值班律师被限制人身自由达数小时,律所前台的“易通律师”招牌被砸掉,涉事律师董川明的照片被“毁容”挂在三楼走廊的公共区域“示众”。

年3月28日,江苏靖江靖澄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因与北京律师就斜桥镇一村民拆迁事宜未能洽谈一致,遂对律师李笃振、姜泉进行殴打、辱骂。

年3月28日,北京律师张心升在湖北襄阳代理一起多人状告政府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案件时遭险境:庭审结束后,他和一名旁听的拆迁户在襄阳中院办公大楼外遭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围殴,拆迁户当场晕厥,医院。

年3月24日,路航律师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中发表代理意见时,坐在旁听席上旁听的西安市长安区人大代表兰天对代理律师的意见不满,当庭辱骂殴打代理人,致代理人脸部受伤。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暂停兰天执行区人大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长安区法院对兰天作出处以拘留十天并处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龙信达律师事务所佟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第二被告人刘某的代理人。庭审中,因佟律师对原告代理人宣读证人证言行为提出了异议,遭原告和帮手群殴,庭外人员冲进法庭厮打。佟律师跑出法庭报警,后三人被治安拘留。

年9月24日晚,多年从事商务诉讼领域的北京律师张某在回家途中遭遇两名蒙面男子的殴打。此前9月10日,他被“碰瓷”后下车遭他人殴打。半个月内两次被陌生人殴打,与其代理的股权纠纷案件有关。

年5月17日,庆安枪击案死者代理律师谢阳在广西南宁为一宗商业纠纷案取证时,被20余人持棍棒打伤,致右小腿骨裂。

年4月21日,为一起涉黑案件出庭辩护的律师王甫、刘金滨、张磊三人在湖南衡阳中院大门口遭到多名身份不明人员袭击。随后,衡阳市中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张远毅向媒体证实,法院门口确实发生了“拉扯行为”。微博认证为“前金湖县陆迩文化有限公司总顾问”的大V胡杨麟发微博称:“对这些无耻律师就要往死里打!打死了就是为民除害!”。

年1月21日,湖州中院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结束后,上诉人一方的旁听人有三人突然发难,与原审被告的代理律师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推搡、扭打,造成代理律师外套和衬衫被扯破,眼镜被打落,头部也遭到殴打。打人者被湖州中院依法司法拘留。

年1月16日,北京律师王新国在东城法院进行案前调查时,被案件原告及其同伴两次殴打。

年12月25日,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审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庭审中第三人情绪激动,当庭出拳打被告代理律师。城厢区法院依法决定罚款元。

年12月22日,北京市一家六兄妹因父亲的抚恤金产生纠纷,五个弟、妹认为大哥代为领取抚恤金并据为己有,便将大哥起诉到法院。庭审时代理律师对五弟、妹的说法表示不予认可,庭审结束后遭到五兄妹之一殴打。后,打人者被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

年11月29日,南彭友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去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查询一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信息。该分局食品药品监督所司海军所长让他出示身份证、执业证、公函、委托书,并要求复印等,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司海军在王律师右手背上咬至流血,医院打狂犬疫苗。

年10月17日,应北京城建弘大拆迁公司和平村项目拆迁办邀约,两名律师同当事人来到拆迁办商谈补偿事宜。然而,当三人走出拆迁办后不久,突然遭数名蒙面人突袭,两律师遭暴打致多处受伤。

年7月29日,律师徐先生到西安户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遭到殴打。

年10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一夫妻闹离婚,律师“劝架”被打,男方放狠话称:“打的就是律师”。

年8月27日,北京律师李长青在处理一起江苏常州的拆迁案时,被一伙自称拆迁公司的人控制人身自由并殴打。

年07月24日,中关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两位股民诉黄光裕、杜鹃内幕交易赔偿纠纷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开庭前数日,他曾受到多次袭击,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年7月13日,单正国律师在准备开车回家时,被两个男青年用伸缩钢鞭和棍棒殴打,其头部、肋部、胳膊和腿部均被打伤,血流不止。当晚及第二日凌晨,单正国又接到威胁电话和短信,要求其放弃正在代理的一起案件,否则将对其家人进行报复。为达到目的,打人者还查出了其家人的户籍材料以迫使其就范。

年07月10日,谢军等6名农民工诉乌鲁木齐市八钢某建筑工地讨要劳动报酬一案,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王志业作为此案的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庭审,为保护证人,王律师被被告兄弟俩打至左桡骨骨折。

年6月1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第10法庭庭审现场,律师邹火发被法警带走,一小时后再次出现时身上现多处伤痕。邹律师称法警认为其扰乱法庭秩序,对其进行殴打。7月2日下午,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忠华及该院纪检组组长一行到市律协,就发生在石景山法院的邹火发律师执业时被打一事向北京律协致歉。

年4月6日,陕西省西安市,刚参加完宏盛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律师严继成正准备与同伴一起开车离开,突然冲过来五六个人把车拦下,其中两人抡拳朝严继成打来。一两分钟后,严继成眼睛、脸上多处青肿。

年11月25日,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爱敏在深圳南山科技园南区就版权纠纷一事与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及其法务进行协商和解。在廖爱敏还未开口自我介绍之前,李瑞杰已经气势汹汹把中级法院保全裁定书摔在桌上,“你是廖律师?你怎么敢代理这个案件?立即给我撤诉!”。廖爱敏表示请李瑞杰尊重自己及他人的话还未说完,李瑞杰便再发威胁,“你不来,我追到你家里去,追到你律师楼去”,并突然朝廖爱敏打了过去,造成廖爱敏头部缝了6针。此后,李瑞杰竟带着不明身份的六七人两次打闹律师楼,且在廖爱敏仍躺在病床之际再放狠话,“谁敢告我,我就教训谁,我就暴打谁!”

年8月16日,东莞某律师所的刘律师在代理一宗劳动争议案件时,被告、厂方代表廖某敏在法庭上威胁刘律师及两名原告“等下有你们好看”。庭审结束后,与两名原告在商场喝水的刘律师遭遇4名彪形大汉殴打,刘律师的太阳穴、大腿等部分遭受多次击打,眼镜被打飞,手臂擦伤,大腿淤伤。

年4月25日,郑某来到其代理律师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律师的办公室,律师刘某向郑某介绍调查的情况,但是郑某认为刘某的进展太慢,便破口大骂,甚至起身追打。

年4月9日晚,四川修明律师事务所林波律师在其博客上撰文称,他在成都市金牛区处理一起工伤事故时,“被对方当事人伙同部分不明身份人员暴打”,“嘴唇缝合5针,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财物被抢,鲜血染红了白衣”。

年5月16日,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吕吉全和助理徐安胜、李文云在调查一起金矿开采破坏环境事件时被打伤。病历显示,吕吉全的左眼、头部、腰部等多处受伤,左眼伤情明显;徐安胜鼻骨骨折,鼻梁开裂;李文云头面部、右耳撕裂,背部等全身多处受伤。

年4月24日中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建大厦一律师事务所内,因不满律师办事效率低,福田区建筑工务局某科科长郑某(女)将律师从办公室追打至电梯口。涉事律师称,打人后郑某掏出证件,宣称“我是政府工作人员,并拒绝道歉。”

年12月29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律师、毕文强律师在江苏镇江代理一起拆迁案时,遭佩戴“拆迁工作证”人员殴打,被拳打脚踢20余分钟。

年12月14日,在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欠款不还的被告因不满之前的判决结果,当庭谩骂原告代理律师,并挥拳将女律师何丽平打伤。

年12月13日晚,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连开车时遭到三辆无牌照车辆夹击,在蓟门桥附近被迫停车,后遭遇十多名男子下车踹车、砸车。

年11月29日,山东枣庄市市中区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王某在回家途中,突然遭到数名蒙面持械歹徒的袭击,造成其右腿四处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年4月19日,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刑侦中队联合光明路派出所,成功侦破全市首例律师正常执业被对方当事人雇凶伤害案。

年8月25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马某与其妻子的离婚纠纷时,原被告双方因证据问题发生争吵,被告人马某无视法庭纪律,当庭对其妻子的代理律师拳打脚踢。

年2月18日下午,西安长治实习律师李某来找住在自家屋前的王某商量宅基地问题。二人因此发生争吵。二人在推搡中,王某连续挥刀猛砍李某,直至李某瘫坐于地。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年2月8日,一女子起诉丈夫离婚,但是丈夫坚决不肯。该男子看到妻子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妙语生花的样子,便冲上去对着律师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我叫你坏,我叫你拆散我家庭!”。

年5月,因嫌律师辩护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认为律师费花得有点亏,邢台人贾某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律师并进行殴打,并逼律师签了一张元的欠条。参与拘禁的3名嫌疑人受审时,贾某来听庭被受害人认出,最终被警方抓获。

年10月30日,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股权纠纷案,一家企业的董事长何某因为口角,当着审判长的面,一拳把原告的代理人孔律师左眼打成轻伤。

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胥某、蒲某因为民事官司败诉,迁怒于对方律师,庭后纠集同伙,公然在检察院门口报复对方律师,致对方律师助理康某重伤。

年11月2日,一起因感情纠葛引起的故意杀人案在成都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法庭辩论阶段,因犯罪嫌疑人邓凯的辩护律师说“邓凯刺向受害者的30余刀中只有7刀是致命伤,其余都是擦伤”,旁听席上的亲属随即发火,庭审后,一名年轻男子拉住辩护律师突然挥拳相向,幸被法警制止。

年3月28日,北京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遭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的殴打。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8月7日下午,北京市律师协会一位负责人向王令口头通报了天津市委的调查结果。调查组未认定法官打律师,但建议免去法官职务。

年,上海市郭立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被涉讼的另一方公然扬言要“废掉”。对方毫不含糊,在郭立律师受到警方严密保护、又在法院内部的情况下,拳脚相加,还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逐个寻找,企图施以杀手。

综合以上打律师事件,从打人者的身份来看,有律师自己的委托人,也有对方当事人,还有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打人者的社会地位来看,既有普通的百姓,还有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人大代表等。从涉及的案件类型来看,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家事纠纷、暴力类刑事案件。似乎十多年来,律师被打现象并没有实质性好转,这也是我们常说律师生存现状堪忧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律师被打”背后又折射出中国怎样的法治现象?究其根本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那么多人对律师权益的漠视,对法治的不当回事呢?

首先,在我国,无论公众,还是法律人,对暴力的敏感度还太低,国家对于人身暴力的处罚过轻,甚至采取纵容的态度。而在法治发达国家,暴力往往被视为是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帮助社会大众加深对人身伤害的认识,在现阶段仍有其夯实的必要性基础。

其次,律师被打,与公众对于律师的认知也有一定关系。律师应该是神圣的职业,可现在老百姓对律师的固有印象还停留在一个收钱办事的阶段,认为律师就是“墙头草”,谁给钱就站到谁的一边,认为我们没有职业道德,没有同情心,进而把对委托人的情绪发泄在律师身上,常出现轻则谩骂轻视、重则拳脚相向等等不理智行径,实在让律师们哭笑不得。更有甚者,毫无原则底线地把法庭上的猝死事件和律师费的高昂联系一起,认为律师们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越是在法治意识淡薄的国家,往往越容易产生这样落后的认识观念。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便当然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何况每一个当事人都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说话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这才是真正的公正;法治,讲究以理服人,以法服判,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态。毫不夸张的说,若针对律师的暴力行径不减,法治昌明便无从谈起。

再次,老百姓不理解就罢了,某些司法者、执政者对律师态度也常常如此。比如当其内心确信行为人有罪,而律师却坚持无罪意见,便认为是律师妨害了案件的审理;对律师的挑错行为过于反感,对律师队伍先入为主地形成了成见、偏见,认为律师“是麻烦的制造者”;某些案件是上级有明确要求或经司法机关内部协调已得出处理意见的,认为律师坚持挑错毫不让步的行为是办案的障碍。这些认识和态度违背了法治原则和公正要求,损害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和职业尊严,是律师取证难、阅卷难、会见难等老大难问题长期不能得到彻底解决的重要因素。相反,只有律师依法在案件细节上较真、在诉讼环节上挑毛病、在起诉书和判决书字里行间发现漏洞,才能切实倒逼司法者提高司法的精准性、公正性,有效防止司法专断伤害公正。

说了这么多难过事儿,好赖总算有个好消息,4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各律师协会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对律师采取暴力行径,就是和法治过不去。对律师的暴力行径,就是对潜在的每一个当事人权益的挑衅。甚至一些人采取暴力方式对律师“撒气”,妄图让律师不要代理案件,这无疑是找错了靶子,我们决不能容忍。试想,如果律师都时刻身处危险之中,千千万万需要法律援助的民众的合法权益又该由谁来保障?

打人当然不对,但比打人更不对的是对法治的冷漠和对抗。依法治国,离不开律师,法治昌明,更离不开律师。正如江平教授所言,律师兴,则法治兴。文明社会是需要法治信仰和敬畏之心的,要相信法律,不能再信赖拳头和暴力。殴打律师是对人身自由和人身健康赤裸裸的挑战,打律师和打警察、法官的社会危害性是一样的,都是法治之殇。

《十二公民》里说,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所以请欢迎律师挑错,欢迎文明对抗,拒绝以暴制暴。请相信,在现代社会里,在我们的权益可能受损或者即将面临错误的法律制裁时,在面对千头万绪的事实真相和法律真相有口难言无奈绝望时,还可以有律师帮自己维权强有力地发声,这是一种有着巨大价值的保护措施。律师服务确是收费的,但也请看到他们深夜的笔耕不辍,尊重他们的专业知识,理解他们对法治愿景的拳拳之心。

文章最后,请允许我借此机会为我的律师同行们正名,褪去职业神秘,他们实际是这样的:

律师也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不要苛求他们改变自己的立场。

世间没有真相只有不同的解释,律师就是这个剥离假象的人。你看到的只是事实,但不一定是真相。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动机,不同的罪名,不同的采证,不同的辩护,律师只是在逐渐尽量把事实推逼到真相。这一切并不容易,需要足够的智慧,足够的体力,甚至是足够的勇气。

律师为案子跑断腿时,也可能进不了门,见不了面,可能一天连一顿饭都不能保证,偶尔还会被威胁!

律师的正义感绝不会很差,但冷静是律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常年游走在灰色的地带,接受了太多的阴暗和负面信息,看透人生百态,仍能保持做人的本分,能坚持操守,已经十分不易。

法律是公正的,感情不代表法律。你可以恨之入骨,但对方有被辩护的权利,不是这个人值得,而是对于生命的尊重。不要把对罪恶的愤恨,撒气到嫌疑人律师的头上,特别是民愤极大的恶性案件。律师可能在内心里对这样的嫌疑人也无比鄙视、愤怒,但还要尽心为他辩护,因为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而且谁能证明这个嫌疑人不是被错逮的?只有反复辩护,穷尽一切疑点,才敢说:这真是罪犯。

表面严肃刻薄,锱铢必较,也许衣冠楚楚、唇枪舌剑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个可爱有趣的灵魂。

徒法不能自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的进步,应当依靠规则来规范和保护所有法律行为参与者公平享受司法阳光,而不能仅依靠被侵害人所在职业群体的呼喊。法治建设仍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砥砺前行。诚盼理解与支持,打破行业格局,联手共筑法治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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