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4点左右,
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陈警官在收费站执勤时,
发现一名男子步行在八卦洲长江大桥,
经过收费站后被民警拦截。
刚一照面,
民警便认出了眼前的男子:
“你还敢上高速啊?”
4年内3次上高速01原来,该男子霍某早在年7月30日,便因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上高速被民警查获,巧合的是当年也是陈警官执勤,他在工作群里要求同事协助查询霍某真实姓名,并通过对讲机告知,这张手机截图碰巧还保存着。当时的陈警官对霍某进行教育和处罚后,引导其从大队后门安全离开高速公路。
02没想到在年01月28日,高速二大队接到报警称,八卦洲长江大桥上有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正是霍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沿宁洛高速公路东侧应急车道由南向北行驶时,撞上了另一名同样违法上高速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陈某,导致两人不同程度受伤,电动车损毁较为严重。
经医院诊断,陈某额骨、眼眶、鼻骨骨折,霍某左眼眶骨折、面部骨折、左眼视神经受损,俩人均住院治疗多日后才出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霍某、陈某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前方道路观察疏忽,其过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承担同等责任。
眼部的伤都还没好又上高速电动车被撞毁,
眼部受伤还不满一年半的霍某,
这次又违法走上高速。
陈警官不禁询问道:
“去年的事故共花费了多少钱”?
霍某回答共花费了2万多元,
而且至今左眼视力不太好。
处罚民警对其提出诚恳而严正的告诫,要求其务必重视交通安全、规范乘坐公共交通过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霍某本次违法行为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霍某本人也写下了违法经过和保证书,承诺绝不再犯同样错误。
本台记者小凡供稿。责任编辑周全、丁雯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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