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同乡男子在工地上因“互相嫌弃对方挖掘机技术太烂”而大打出手,其中一人被打致鼻骨粉碎性骨折,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张某和赵某是安徽同村老乡,两人均在初中毕业后辍学打工,后来又结伴来到上海寻找工作。经多次碰壁,两人最终一起进入某工地开始开挖掘机,还住进同一间工地宿舍。他们是老乡、朋友、工友、室友,关系十分要好。
为什么这么好的兄弟,最后竟然因为挖掘机技术谁更强反目成仇?不闹上法庭不罢休呢?到底什么仇什么怨?
事情是这样的。三个月前,两人与几名工友一起下工回宿舍休息,此时张某想起赵某当日工作时的一个小失误,便笑话他:“老赵,你这挖掘机技术不行啊,要不要再去重新学一遍,哈哈。”张某本以为这是自己无伤大雅的玩笑,还当着其他工友模仿起了赵某操作失误时的情形,这让赵某勃然大怒。
原来张某与赵某是一起学的挖掘机操作技术,赵某偶有失误,张某总会抓住大做文章,这一次在众人面前拿出来当笑话,令赵某觉得颜面尽失,当即与张某争辩起来,指责张某“技术太烂,还好意思说别人”。张某听后也不禁怒上心头。
两人口不择言破口大骂,赵某忍不住上前扇了张某一个耳光,虽不重,但令张某怒火上涌,一时无法控制,当即冲着赵某的面中狠狠来了一记勾拳。
赵某未曾预料老友如此凶狠,没来得及躲闪,向后踉跄几步跌坐在地,低头只见两股鼻血已经滴到了衣服上,鼻梁中间只觉得火辣辣的疼。边上的工友见事态严重,连忙过来将两人拉开,赵某随即报了警。赵某门诊报告单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因外伤致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检察机关遂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检察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张某以为自己和赵某是好友、老乡,遂对其言语中伤,甚至拳头相向,冲动将使他面临牢狱之灾。
原本是好兄弟,却因逞一时之快,争论“挖掘机技术谁更强”而造成悲剧,看到这里挖掘机表示很无辜!在工作上比拼技术、争强好胜无可厚非,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忌讳用暴力解决问题。
当然,如果实在是想让挖掘机技术更强的话,还可以去中国山东回炉再造,或是找个工地的老师傅带,这比逞口舌之快,冲动打人要有价值有意义的多。
如果实在压力太大,有时情绪控制不了的话,也可以看看小易妹的视频号,笑一笑,很多烦心事就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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