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
陈启宁,出生于年6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年12月入伍,在上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一班任副班长,上等兵警衔,中队执勤一号战斗员。陈启宁入伍两年来,因表现突出,一次受到嘉奖,一次被评为"优秀士兵”。陈启宁刚入伍时,由于身材矮小、瘦弱,经常生病。他的消防训练成绩一度排在全中队的最后。为了赶上大家,生性要强的陈启宁默默给自己“加餐”,不断加大训练强度,向身体极限冲击。从炎炎夏日,到数九寒天,大家都练时他抢着练,别人练一次他练十次,大家休息时他还继续练。在一次挂钩梯训练时,梯子没挂牢,掉下来反弹在陈启宁脸上,造成鼻骨骨折,缝了3针,眼睛肿得看东西都费劲。无法参加业务技能训练,他就在体能上给自己开“小灶”:每天10个俯卧撑、10个杠铃深蹲、10个仰卧起坐。就这样,一年内,他穿破了5双胶鞋,磨烂了两套训练服,练散了两部挂钩梯,成为大伙心目中的“拼命三郎”。
陈启宁参军近两年来,每次灭火抢险,他总是义无反顾、无畏前行。无论是在烈火浓烟的火场,还是在抢险救援的关键时刻,他总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第一个冲进火海,第一个面对险情,第一个抢救群众,践行着“只要我多承担一分危险,战友和群众就多一分安全”的承诺。
抢险救援,化解危难,是消防战士最神圣的使命。一直以来,陈启宁的铁骨为此铸就,陈启宁的热血为此沸腾。年3月4日13时14分,萍乡市上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接到报警,上栗县国际大酒店后山发生大火,火势线蔓延迅速,已经严重危及山头北泰花炮厂的安全,厂内有各种大小烟花药剂厂房、仓库共计20余间,其中还有一个危险性极大的亮子库。13时25分,陈启宁随队到达火场。为了扑灭飞火,阻止蔓延,全力保护亮子库等重要部位,陈启宁主动请战,站在了最前沿。由于火势较猛,且飞火随风四处飘散、火场面积逐步扩大。14时15分,飞火导致花炮厂发射硝仓库燃烧,引起爆炸,形成冲击波将厂房夷为平地,消防车被原地掀起,米内房顶坍塌、墙体骤裂、门窗倒塌,周围5公里的房屋玻璃全部震碎。陈启宁当时就离爆炸点仅10余米,强烈的爆炸冲击波向他直线扑去,碎石破瓦重重击打在他的身上……
上栗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中队人员奋力灭火年仅20岁的陈启宁当场壮烈牺牲。他用生命演绎了深厚的为民爱民情怀,用青春捍卫着人民的利益,用热血践行着军人的诺言。他的精神将永远被战友传承,他的名字将在群众中永远称颂,他的事迹将永远铭记在老百姓心里。他必将在烈火中得到永生!
陈启宁穿过的衣服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