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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汉中一出租车司机路遇电动车挡住去路,鸣笛提示无效,两人遂发生口角,撕扯中,电动车车主殴打出租车司机致其鼻骨骨折,最终电动车车主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网络配图)
经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年9月30日14时许,唐某某驾驶出租车在汉台区火车站门口东侧路边载客后,因嫌赵某某的电动车停在其出租车前面致其无法离去,故而按喇叭提示,后见赵某某仍未让路,便下车与赵某某理论,继而撕扯在一起。
期间,赵某某用拳头将唐某某鼻部和面部打伤,医院诊断,被害人损伤为:右侧额叶脑挫伤、面部皮肤挫裂伤、右侧鼻骨骨折、软组织损伤、牙局部缺损。经司法鉴定,唐某某头面部损伤系钝性外力所致;头面部损伤致脑挫伤属轻伤一级;鼻骨骨折、牙缺损属轻微伤。
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发生口角,撕扯过程中殴打被害人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赵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路怒症”缘何会形成?一些人将原因直接“归罪”于城市交通拥堵;也有一些人将原因归咎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压力过大,人变得十分敏感,一些小小的摩擦就可能引起内心压力的爆发。警方认为,“路怒症”的关键还在于个人。分析这些人的“症状”不难发现,对人对事,他们少了些理性,多了些冲动;少了些包容,多了些锱铢必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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