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野生动物园今天的官方声明火了,我本来是抱着看看动物有啥“新鲜事”的心态点进去看看,没想到点进去看到的是一场人的“乱斗”,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这场乱斗不仅让当事人“颜面尽失”,而且还给小动物们做了错误的示范,这样不好,特别不好。
一、事实:本来想去看动物,结果被动物看了。
事实比较简单,因为被动物园的监控完整的记录了下来,大体事实就是两家人本来是其乐融融的去看动物,结果就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在动物聚集的地方,大打出手,几个人,还有人抱着孩子,互相踹啊,踢啊的,让动物给看了,还把动物教坏了。二、分析:别觉得犯罪离大家很远,激情犯罪了解一下
有人说打架不至于吧,这算不算寻衅滋事啊,也有人说这么多人一起打,是不是聚众斗殴啊,小窦想说,这两个罪名肯定是不能适用的,具体理由如下:
先说寻衅滋事罪,它作为天生的口袋罪,在司法实践中自带谨慎适用的体质,而且作为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无事生非型,行为人一般是出于耍威取乐的动机,为了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激,在没有任何前因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人酒后实施犯罪的情况比较常见。另一种是借故生非型,即因日常生活中的摩擦或琐事,借题发挥,以此达到逞强耍横的目的,但是从本案的事实来看,两家都是来动物园游玩的,而且还有孩子,想要逞强耍横的主观目的确实不好认定。
再说聚众斗殴罪,它的关键在于聚,背后的本质是存在一定的计划性,而本案中,双方没有聚的情形,更没有计划性,所以聚众斗殴罪也没有适用空间。
那小窦接下来要说,故意伤害罪确实很容易触及,原因就在于,按照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是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以上,大家一定要记住,轻伤二级真的特别容易达到,所以真的在出手那一刹那,要记得这个重要的知识点,接下来,小窦就简要说一下,实践中常见的伤情标准,以下内容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轻伤二级的规定进行陈述:
头: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反正基本上头皮上出口子了,很容易是轻伤二级,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不要轻易打头的原因。
脸: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这里面着重需要说明一下,粉碎性骨折,主要是指只要骨头有两条裂缝以上,就属于粉碎性,不需要骨头碎的很渣,所以也非常容易造成,而且双侧鼻骨骨折是轻伤二级出现频率较高的类型。这可能是“打人不打脸”的由来。
耳朵: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真的,只要扇一个耳光,就非常容易造成外伤性鼓膜穿孔。
上半身:肋骨骨折2处以上。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尤其是肋骨,特别容易骨折。
以上是实践中常见的轻伤二级,且非常容易造成的伤情,真的不要以为犯罪离大家很远,一旦冲动,挥起的一拳,抬起的一脚,就很可能造成,这可能就是“冲动是魔鬼”的由来。
三、反思:给孩子要做表率,也要给动物做表率
视频中,最让我感到不适的是,一个女子抱着孩子,仍然背后踢踹他人,甚至还拽人头发,孩子虽然不谙世事,但是他对于世界的认知不就是通过他那双纯洁的眼睛去发现的吗,如果他目之所及的是自己的亲人在与别人厮打,那么会不会给他未来的生活造成阴影呢?但是还是我想的有点浅,野生动物园官方不愧是思考深入,凭借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发现了这群人不仅没有给小朋友做好表率,也对动物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最后一首打油诗,希望告诫大家冲动是魔鬼,千万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周末闲时去观赏,不想冲动冲下场。
拳脚相加乱成团,孩子差点受了伤。
警察来了马上软,伤了自己丢了脸。
不想动物也来学,动物园成了斗兽场。
窦蔻年华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