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Name}
首页
鼻骨骨折复位后
鼻骨骨折复位术
打架鼻骨骨折
鼻骨骨折x线片
鼻骨粉碎性骨折
鼻骨骨折药膏

调解案例一次排队引发的血案

案情简介

年某日,酷日炎炎,上海迪士尼乐园人潮如流,热门游乐项目处排起了蛇形长队。当日下午4时许,叶某(男)和金某(女)夫妇在上海市迪士尼乐园雷鸣山漂流项目处排队等待游玩,排到队伍一半时,叶某去上厕所,让妻子金某保留排队位置,回来时排在他们后面的一对夫妇张某(男)和梅某(女)指责叶某插队,双方由此发生了口角,叶某生气地将一包薯片丢了出去,而梅某气不过,认为叶某是在“挑衅”,愤怒之下梅某和叶某夫妇发生了肢体冲突,丈夫张某看到妻子梅某“被打了”,立刻挥起拳头,朝着叶某的脸部重重打了一拳,之后双方扭打在一起,乐园保安及时赶到,制止了打斗并报警处理。经司法鉴定,叶某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等,构成轻伤;金某腹部损伤,下肢损伤,不构成轻微伤;张某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梅某面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年6月21日,度假区公安处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委托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过程

赔偿差距过大

调解意外碰壁

初次交涉,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态度对立、相互指责对方的过错,调解员分别安抚双方当事人,为双方当事人创造宣泄情绪,表达看法的机会。在和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中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其中两个细节引起了调解员的重视:第一,纠纷双方均是新婚夫妇,来上海迪士尼游玩因琐事大打出手触犯法律,处罚与否关系到两个家庭的未来;第二,一时失手成加害人的张某是残疾人(肢体残疾),本应该是社会关爱、政策倾斜对象,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冲动之下构成犯罪,让人惋惜。那么有没有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调解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调解员询问了叶某、金某及家属的调解想法,叶某夫妇提出了12万的赔偿要求(包括了医药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物损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其中已经产生的医药费为6千元)。调解员指出,赔偿金额虽然是基于双方自愿的,但应当在合情合法的范围内。调解员仔细向叶某夫妇解释了《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叶某夫妇有些“排斥”,说“最低不能低于10万,否则被打成这样,赔那么点钱,我们家人都接受不了”。调解员耐心劝说叶某夫妇,指明了利害关系,事情的发生双方均有过错,叶某辩称自己“还手”其实也是“动手打人”的一种行为,因此存在一定的过错,理应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双方均不肯让步,不利于调解结果,则双方均要面临相应的处罚,反而得不偿失。在调解员有理有据的劝说下,叶某夫妇作出了让步,说:“如果对方态度诚恳的话,那我们愿意降低下赔偿要求,早点将事情解决。”至此,调解员感到调解有很大希望。

那么,调解的关键取决于张某的态度,为此,调解员耐心地和张某做沟通,出乎意料的是,张某虽有“后悔”之意,但和解态度不是很积极,说“我只愿意赔偿对方医药费6千元,多的没有”。张某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调解员立即联系治安民警,共同对张某进行普法教育,批评了他的打人行为,充分告知其法律后果。但是张某以“自己是残疾人、家庭经济不好”等理由坚持自己的主张。在和张某的沟通陷入僵局之下,调解员发现张某的妻子梅某未参加本次调解,于是调解员通过电话和梅某取得联系,做梅某的思想工作希望梅某充当“和事佬”,和张某商量后另行约时间调解。

意气用事获批捕

悉心规劝终悔悟

几日后,公安民警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夫妇张某与梅某一同来到调解室,调解员原以为张某夫妇经过几天的商量后赔偿态度会积极转变。意外的是张某夫妇反而更加“意气用事”,调解员和公安民警不厌其烦地劝说,张某夫妇依旧不愿意承担应尽的赔偿责任,甚至赌气的说:“有钱也不愿意赔偿他们”。调解员隐约感到,张某夫妇是以张某是残疾人的身份为“筹码”,认为他们可以免于处罚。调解员告知张某夫妇法律后果——肢体残疾但没有智力问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免于刑事责任。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调解员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另外告知叶某夫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张某缺乏“真诚悔过”的态度,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捕。此时,妻子梅某才意识到事态严重,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迟迟不愿离开调解室。

张某在关羁押时,妻子梅某主动来到调解室多次要求调解,调解员耐心地给梅某做心理辅导,宽慰梅某。调解员向梅某解释“先刑后民”的司法实践原则,另外告知梅某“刑事和解不等于花钱买刑”,调解只是案件解决的一种方式,意味着案件的从宽处理方式,但不是百分之百结束案件。梅某说:“我们确实认识到了错误,非常后悔,想和对方达成和解,争取从宽处理。”于是调解员主动和叶某夫妇打电话沟通,反复劝导叶某夫妇,叶某夫妇同意调解。几日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押的张某委托妻子梅某来处理调解事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针对纠纷关键问题——赔偿金额进行再次核算,给出一个建议性的赔偿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张某夫妇赔偿叶某夫妇经济损失,叶某夫妇对张某夫妇的行为表示谅解。“谢谢你们帮助我老公,解决了我们一件心头大事。”梅某和调解员握手示意,再三感谢。

调解结果

历经5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最终在赔偿方案上达成了一致。于年7月10日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张某夫妇自愿赔偿叶某夫妇医药费、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物损费、抚慰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共计肆万陆仟圆整。叶某夫妇向张某夫妇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张某夫妇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点评

本纠纷起因是常见的插队、争强好胜引发的矛盾,但损害结果达成轻伤,直接升级为轻微刑事案件。本纠纷案情简单、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小。如果按照普通刑事程序,双方当事人都要因各自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伤者叶某获得赔偿也是有限的,结果对双方都不利,甚至可能激化双方矛盾,达不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而人民调解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原则上,最有利与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方式,若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对行为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不予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往往轻伤害纠纷调解实践中,因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双方赔偿差距大等原因调解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本次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公安民警不厌其烦地释法说理,以及调解员主动作为为双方当事人再次搭建沟通的桥梁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通过多次普法教育,耐心疏导使得行为人深刻地体会其行为后果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和痛苦,从而促使其真诚悔悟,在赔偿态度积极转变,双方当事人明智地选择达成和解,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纠纷,从而获得了“双赢”的结果。

赞赏

长按







































发白癜风论文二十多篇
兰州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luyiny.com/bggzyg/2473.html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