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人进入居民小区,
保安履职盘问,
一言不合,
来人竟拿出批灰刀相威胁,
情急之下,
保安出拳将来人鼻骨打断。
10月26日,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对此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经与会各界人士评议,
该检察院认为小区保安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承担刑事责任,
当即对其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王大爷今年68岁,是魏都区某小区的保安。今年4月21日,王大爷对进入小区的李某进行盘问时,两人发生言语争执。随后,李某从其驾驶的电动车踏板上拿出批灰刀,连续击打王大爷的左肩部。王大爷试图夺取李某所持的批灰刀,李某又对王大爷采取了右手扼颈的行为。王大爷出手还击,一拳打向李某的面部。经鉴定,李某鼻骨等处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而王大爷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成了犯罪嫌疑人。
此案进入公诉环节后,因涉及正当防卫的认定问题,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王大爷在李某对其暴力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击打李某面部并致其受伤的行为,未超过必要的限度,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建议对王大爷予以绝对不起诉处理。
为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该检察院决定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在当天的听证会上,除了案件侦查人员、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到场之外,该检察院还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法官、案发小区业主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出席。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云涛表示——
制定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正当防卫是刑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其目的是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本案中,年近古稀的王大爷在遭受人身威胁时,若仅要求其一味委屈求饶,被动挨打,势必助长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弃公民基本生存权利于不顾;若还手制止侵害将面临刑罚制裁,这也将严重违背法律的功能、目的与价值。
“我赞同检察院作出的绝对不起诉决定。”“我支持检察院的处理意见。”……听证会上,与会各界人士就该案纷纷发表意见,一致赞同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
经与会各界人士评议,并报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意后,在听证会上,该检察院当场宣布对王大爷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许昌日报记者李小娟通讯员张棣陈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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