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参保,宁夏受伤,工伤去哪认定?按哪里标准赔?尺骨远端骨折行内固定术,构成几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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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来自《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的黄涛律师。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是由宁夏律师业界多名资深律师于年发起,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从事民、商事、刑事、行政及其他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目前《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名(包含宁夏辅德中卫分所律师15名),实习律师20名,总人数占全宁夏律师总数的10%。已发展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名列前茅的律师事务所。
写在前边的话
关于建筑工程农民工受伤的问题,实践中处理起来情形很复杂。尤其在劳务公司带着农民工到外地干活,一旦在外地受伤的,到底向哪个地区的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什么地区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参保了改向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参保呢?劳动者工作中尺骨远端骨折能构成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请往下看。
网友提问
黄律师:
你好,我是贵州的一个农民工,年起一直跟着我们贵州当地的一个劳务公司到处工作,劳务公司给我缴纳了养老、工伤保险。年3月,我跟着公司到宁夏一个建筑工地干木工。4月30日,我在工地干活时架板翻了,把我摔伤,经诊断我的伤情为右手尺骨远端骨折,行内固定术。我现在想知道,我该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我能赔偿多少钱?
问题一:我该向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答:向贵州社保部门申请。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工伤保险(即有参保)的人员在异地受伤的,此种情形下,职工发生工伤的,要到用人单位注册的统筹地区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参保地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换言之,在本案中,由于建筑公司已经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则,该劳动者应当向参保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问题二:如果劳务公司没有给我参保,我是不是还要去贵州认定工伤?
答:不是,没有参保的,在受伤地(宁夏)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1.简单说根据法律规定,企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讲企业应当在注册的的社保部门为劳动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秋娥到注册地之外的地方施工的,或者企业未在注册地参保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项目所在地对职工进行参保。那么对于参保的职工一般是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2.对于没有参保的职工,发生工伤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在本案中,如果劳务公司没有给你参加工伤保险的,那么由于施工工地是在宁夏,则原则上你应当向宁夏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依据宁夏的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问题三:劳务公司已经向贵州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我能不能在宁夏当地打官司?
答:能。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也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进行管辖。如果双方发生争议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进行管辖。
就本案而言,劳务公司的住所地是在贵州,劳动者合同履行地是在宁夏,所以原则上,劳动者可以选在在贵州提起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在宁夏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两者发生争议,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宁夏的劳动仲裁委予以管辖。所以就本案,你可以在宁夏打官司。
问题四:如果在宁夏打官司我的赔偿标准按哪个地方的计算?
答:按照贵州的标准计算。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关于职工异地受伤工伤赔偿还是要区分是否参保。
如果是参保职工,则工伤赔偿标准均按照参保地标准进行;
如果是未参保职工,则工伤赔偿标准按照生产经营地(一般即事故发生地)的标准进行计算;
就本案中,由于劳务公司已经为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以即使本案在宁夏提起仲裁或者诉讼则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均应当按照参保地(贵州)的标准进行计算。
问题五:尺骨远端骨折,行内固定术能构成几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答:大致构成九级伤残,赔偿详见赔偿清单,不考虑医疗费、护理费等,仅计算停工留薪期和三个一次性赔偿的赔偿金额大致在22-28个月工资之间。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尺骨骨折。
则本案中,劳动者伤情为尺骨远端骨折,且行内固定术,构成九级伤残。
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及参照贵州省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规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为:
1.医疗费:(凭票计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10元每天;
3.护理费:结合医嘱包含住院和出院后;
4.停工留薪期工资;1+(4-6个月)工资;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
6.一次性就业补助:(2-6)个月工资;
7.一次性医疗补助:6个月工资;
8.鉴定费:凭票计算
9.交通费:凭票计算。
综上,就以上4-7项,计算金额为22-28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的,应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意见》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年1月1日起执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36个月,六级伤残26个月,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9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3个月。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低8个月;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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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建议(Tel)
友情提示:
职工异地受伤的,如果参保的,则在参保地认定工伤,评定伤残,;未参保的,则在事故发生地进行工伤认定和评定伤残。尺骨远端骨折构成九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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