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的非常时刻
竟有人无视疫情、无视法律
铤而走险
最终自食其果
苏尼特左旗一男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2月9日晚,苏尼特左旗公安局满都拉图镇第二派出所接到草原丽轩小区疫情防控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喝醉酒状态下进入小区时,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登记,辱骂防控人员,造成检查点混乱。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涉事人员旭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取证,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旭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锡林浩特市一女子不配合小区物业防疫管理还打人,被拘留2月7日11时许,锡林浩特市公安局额尔敦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锡市牧民欣街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被他人殴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了解,小区业主陶某某在进入小区时因无车辆通行证,物业工作人员要求陶某某到物业办理好出入证才能进入小区,在物业工作人员王某某为陶某某办证过程中,陶某某嫌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与王某某发生争执,后陶某某用保温杯将物业管理人员王某某鼻梁砸伤,经初步诊断王某某鼻骨骨折(具体伤情正在进一步鉴定中)。目前,陶某某(女,26岁)因故意伤害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锡林郭勒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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