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5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家集一矿“1?15”机电事故一、年1月15日19时03分,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家集一矿(以下简称谢一矿)C13工作面中部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3.万元(不含事故罚款)。年1月15日中班,岩巷二区机电队出勤10人,副队长仇恒东主持召开班前会,安排中班延伸胶带运输机,并安装新皮带;机电副区长雷卫东安排队副队长段修文带9人协助机电队运输H架、纵梁、托滚等,队跟班班长王中玉带领15人敷设轨道。
18时15分,用耙装机将胶带运输机机尾向上牵引约30m时,阻力增大,机尾停止移动。仇恒东联系段修文带领人员将绞车钢丝绳从耙装机处拉至机尾,联系王中玉安排用绞车牵引机尾;王中玉安排信号工沈义柱在下山下口信号发送,绞车司机杨勇负责开绞车;仇恒东带王祥奎将绞车钢丝绳固定在机尾底部滑靴处的支撑钢管横梁上,利用上口生根滑轮改变方向牵引机尾;之后,仇恒东安排王祥奎发信号联系下口人员开动绞车,自己操作耙装机,用绞车和耙装机同时向上牵引机尾。
19时03分,胶带运输机机尾被移至距固定导向滑轮的底板横梁16.8m时,机尾底部滑靴处的支撑钢管横梁被拉脱,钢丝绳回弹,击中仇恒东胸部和头部。王祥奎、段修文等人听到异响,发现仇恒东倒地受伤,立即喊人救援,雷卫东等人听到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仇恒东未将绞车钢丝绳和耙装机钢丝绳固定在胶带运输机机尾牵引环上,而是固定在机尾底部滑靴处的支撑钢管横梁上,在绞车牵引机尾时,进入绞车运行绳道内同时操作耙装机,钢管横梁不能承受牵引力作用,在两端焊接处断开,钢丝绳瞬间回弹将其击伤致死。
2.间接原因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不到位。
(3)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
(4)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
三、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强化现场监督管理。
(三)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
1.16-1.18
集团公司关于任楼煤矿“12.08”顶板事故通报
各单位:
年12月8日早班,任楼煤矿综掘一区二队在ⅡS里切眼进尺施工,带班班长李云龙安排丁小勇(伤者)配合董燎原在迎头检修综掘机截割头,9时50分左右丁小勇(伤者)被迎头煤壁片落××mm的煤块砸到左侧大腿,造成左腿股骨骨干骨折。
本次事故暴露出事故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对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对施工的上山迎头采取全断面防片帮措施;伤者安全意识不强,在进行检修作业时,未对综掘机炮头距离迎头的安全距离进行确认,综掘机没有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退后迎头3米处进行检修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迎头敲帮问顶不彻底;安全监管不到位,安监员现场对临时支护没有按照“三个必须”进行验收。
临近年末,特别是全国近期接连出现的几起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希望集团公司各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摆本单位是否也存在任楼矿本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程措施要求,加强顶板管理,是否严格落实迎头、帮、顶各项临时支护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是否做到加强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管理,保证足够的安全作业空间。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现场管理,特别是施工环境、工艺流程出现变化时,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变化管理,认真落实好管控措施,切实抓好年底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1.19-1.21
集团公司关于任楼煤矿“1.4”顶板事故处理通报
年1月4日中班,任楼煤矿综掘二区三队在机巷进尺施工。22时50分,当班带班班长李军(伤者)带人对右侧顶板带帽点柱临时支护准备栓设防倒绳时,迎头煤壁煤岩结合处的一块矸石(长、宽、高:1.4m*0.4m*0.4m)离滑砸在单体底部,导致单体失稳后碰伤站在后方的李军,造成李军鼻骨骨折、左鼻孔挫裂伤。
事故暴露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措施要求优先采用机载前探梁作为临时支护,现场采用带帽点柱作为临时支护,且单体打设不正规,未挖腿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迎头敲帮问顶不彻底;伤者安全意识不强,人员站位不正确,在单体未采取防倒措施的情况下,站在单体附近;变化管理重视程度不够,针对施工环境、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未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安全监管不到位,安监员现场对临时支护打设没有按照“三个必须”进行验收。以上问题说明任楼煤矿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五查五整治”执行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实,风险预控管理不到位。鉴于任楼煤矿未能深刻吸取恒源煤矿“10.15”顶板和祁东煤矿的“12.29”事故教训,为发生同类型事故,定性为“典型性轻伤”事故,依据《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皖北煤电安〔〕1号)和《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皖北煤电安全〔9〕号),经研究,作如下处理:
一、给予任楼煤矿通报批评;
二、扣除任楼煤矿副总师及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第一季度安全绩效兑现额的10%;
三、给予任楼煤矿分管掘进负责人周峰元罚款,给予分管安全负责人王海龙元罚款;
四、责成任楼煤矿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事故其他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10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组织部、纪委、安全监察局备案。
近期周末假日期间工伤事故多发,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树牢安全意识、保持安全定力、突出变化管理、强化过程控制,以务实的作风,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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