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公民应予以主动配合
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民警执法
当涂一男子就因为这个
栽了跟头
▽▽▽
(现场视频)
崔鑫被撞倒后
周围群众询问他身体情况
他忍着身体的剧痛说:
我还好,我没事!
8月20日6时左右,县局交警大队在姑溪河老大桥北桥头设卡检查。李某驾驶的无牌照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执勤民警黄欣示意他停车检查,但李某立即掉头逃窜,黄欣马上联系南桥头执勤的辅警崔鑫和黄勇进行拦截。结果李某在没有减速的情况下将车撞向崔鑫,导致崔鑫鼻骨和膝盖等部位骨折。
经查:李某驾驶的摩托车自年之后就没有年审过,而且也没有悬挂牌照,为了逃避处罚所以撞向警察准备逃跑。
目前,李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面对危险他们英勇无畏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医院看望受伤辅警崔鑫,叮嘱他注意休息,安心治疗,争取早日康复。被撞辅警鼻骨、膝盖多处受伤,面对危险他没有退缩,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职责。
面对恶劣行径当涂市民有话说
在街面采访中,大部分群众都表示:民警执法执勤也是对市民安全的保障,会主动配合,认为妨碍民警执法的行为是及其错误的。
自食恶果他悔不当初
犯罪嫌疑人李某,对自己妨害公务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真糊涂啊,交警纠正我的违法行为是对我生命负责,还开车冲撞交警。”面对警方的讯问,李某后悔不已。
法律链接滑动查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希望大家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儿。
当涂公安始终对各类
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
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往期精选回顾◆当涂一男子朋友圈内辱警被拘留!
◆震惊!人被骗万只因一条短信!
◆电动车一族注意!雨天自燃只需20秒!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