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区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并通报了十个相关典型案例。
韩某某猥亵儿童案
被告人韩某某是科尔沁左翼中旗某小学教师。年9月至年9月期间,韩某某在学校担任班主任期间,利用学生自习、给学生批改作业、课间操等时机,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先后对本班级的15名女学生(均为幼女)多次实施猥亵。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10年。宣判后,被告人韩某某提出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赵小某虐待案
年,赵连某抱养一当年出生女孩赵某某。在与前妻离婚时法院将赵某某的抚养权判决归赵连某。年6月27日,被告人赵小某与赵连某登记结婚,赵连某所带的女儿赵某某与二人共同生活。此后,赵小某动辄殴打赵某某,并经常不给其吃饱饭。在赵小某的长期虐待下,被害人赵某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重度营养不良。经群众举报,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妇联曾于年11月9日对赵小某进行过批评教育。年12月4日,赵小某发现被害人赵某某尿湿了裤子,就将赵某某赶出屋外,导致被害人赵某某脚趾冻伤,经鉴定冻伤程度为IV度,右足足功结构破坏,右足支撑、承重能力受损,伤情程度为重伤。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赵小某有期徒刑四年。宣判后,赵小某提起上诉。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某某故意伤害案
年5月25日,被告人白某某酒后因琐事与其妻黄某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白某某用手脚、皮带对黄某某进行殴打,致黄某某右侧第4、5、6肋骨及左侧第10、11肋骨骨折。经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所受伤害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黄某某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对白某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乌审旗人民法院经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拘役5个月。
谢某某等五人强迫卖淫案
年12月份,被告人谢某某、赵某某、雷某某、杜某某等人商量合伙组织小姐卖淫,后赵某某、杜某某、谢某某3人采取用酒灌醉、下药等方式将被害人曹某某、李某、张某某带到雷瑞锋的住所予以控制,并威逼三被害人陪酒和卖淫,所得收入由杜某某交给赵某某。年1月被害人李某逃走,谢某某与赵某某因赃款分成问题产生矛盾后,赵某某、杜某某控制张某某卖淫,谢某某、雷某某控制曹某某卖淫。年2月3日,谢某某、叶某某、刚某等3人在巴彦淖尔市临河汽车站将被害人徐某、刘某强行拉上面包车带到雷某某住处控制,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二被害人卖淫和陪酒。期间,雷某某将刘某强奸。2月10日,被告人王某将被害人高某骗到乌海,谢某某等人又以殴打的方式逼迫高某卖淫。2月11日,谢某某、雷某某殴打被骗来的被害人熊某(13岁),王某指使曹某某、刘某殴打熊某,逼迫熊某卖淫未逞。2月14日晚熊某逃脱,高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先后将谢某某、雷某某、王某、赵某、杜某某抓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谢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雷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赵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杜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被告人王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岩某等五人拐卖妇女案
年6月初至11月期间,被告人岩某以打工为名,先后将受害人叶某(叶甲)、岩某某、叶某(叶乙)等6名缅甸籍女子从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拐至河北省丰宁县被告人冯某某家中,经冯某某联系将6名受害人卖给当地村民,岩某、冯某某获利40.7万元。此后,被告人樊某某通过买来的儿媳叶某(叶甲)认识了岩某。年2月,岩某又以打工为名将受害人叶某(叶丙)、娜某(娜甲)等4名缅甸籍女子拐至内蒙古多伦县樊某某家中,后由樊某某联系卖给本村村民,岩某、樊某某获利21.96万元。年3月份,岩某采取类似手段将受害人娜某(娜乙)等3名缅甸籍女子拐至内蒙古多伦县被告人吕某家中,后由吕某将3人卖出,岩某、吕某获利20.23万元。年1月至3月期间,冯某某伙同他人将云南籍女子陈某某、叶某(叶丁)骗至河北省丰宁县卖出,获利14.9万元。年9月至年初,被告人仇某某伙同他人将云南籍女子李某某、娜某(娜丙)、刘某某骗至内蒙古多伦县卖给当地村民,仇某某获利18.4万元。
多伦县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以拐卖妇女罪判处被告人岩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分别判处其他3名被告人5年至5年6个月有期徒刑。宣判后,5名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谢某某诉满洲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年9月20日中午,11岁的原告谢某某放学后,和同学在学校附近的尔康小区院内玩耍,期间谢某某和其他同学误入到该小区院内的配电室中,谢某某不慎掉入深近2米的布满高压电线的地沟内。事发后,原告谢某某住院救治55天,支出医疗费用.59元,诊断为(电弧)烧伤。经司法鉴定,谢某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
被告满洲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公用管理局)与被告呼伦贝尔电业局满洲里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系高压供用电合同关系。根据该合同的约定,由公用管理局负责管理和维护尔康小区院内的配电室。该配电室周围没有设置防护栏等防护设施。被告满洲里佳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明物业公司)在该小区负责物业服务,公用管理局并未委托佳明物业公司管理维护配电室。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判决:被告公用管理局赔偿原告谢某某各项费用元;被告供电局、佳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公用管理局不服该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韩某某诉温某某、朱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原告韩某某与被告朱某某均系小学学生,均未满十周岁,同在被告温某某开设的“小饭桌”食宿。年9月14日,被告朱某某与原告韩某某饭后在“小饭桌”院子里一起玩耍,在玩耍过程中,朱某某将韩某某撞倒在地,致其左臂受伤。经司法鉴定,韩某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原告韩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朱某某、温某某共同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93元。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温某某承担原告韩某某经济损失的60%,被告朱某某承担25%,原告韩某某承担15%。因被告朱某某系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令被告温某某赔偿原告韩某某经济损失.36元;被告朱某某的法定代理人朱永华赔偿原告韩某某经济损失.73元。
郝某某诉张甲、郭某某抚养权纠纷案
原告郝某某与张乙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一名女孩张丙。年2月15日,张乙去世,出生五个月的张丙由张乙的父母即本案被告张甲、郭某某抚养至今。现原告郝某某以被告张甲、郭某某年纪大,不适合继续抚养小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婚生女孩张丙由其抚养。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变更张丙由原告郝某某抚养。被告张甲、郭某某不服该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未成年人监护应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上诉人张甲、郭某某在其子去世后一直悉心抚养张丙多年,更了解未成年人张丙的生活习惯。改变抚养环境不利于未成年人张丙的成长。据此,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郝某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诉程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张某(女)和程某(男)于年登记结婚,年5月26曰,程某因家庭琐事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致张某身体多处受伤,造成张某头面部闭合伤、鼻骨骨折、鼻根部骨质缺失、左眼部损伤、双侧膝关节下损伤等。程某于年6月11日提起离婚诉讼,呼巿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于年判决双方离婚。在此期间,张某于年8月5日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及附带民事诉讼,该院于年11月6日判决:程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程某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共计.10元。年7月22日,张某申请司法鉴定,经鉴定张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年8月12日,张某再次向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程某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6万余元。
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的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该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中程某对张某的人身损害发生于年5月26日,年7月29日张某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鼻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即年7月29曰张某的权利被侵害范围和损害数额得以确认,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为年7月29日,故张某于年8月12日起诉请求程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超出诉讼时效。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判决:撤销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改判程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31元。
杨某诉火某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
年11月初,被告火某用原告杨某(女)的真实肖像作为QQ头像在空间里传播淫秽信息及图片。事后,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火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罚款元的行政处罚。之后,杨某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火某停止侵害、从网络上删除原告肖像、恢复名誉并在网络上公开赔礼道歉;依法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0元。
凉城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火某立即从QQ账号中删除杨某的肖像及空间内的淫秽信息及图片,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履行;被告火某在QQ空间内给原告杨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日内履行,且自道歉之日起30日内不得删除;被告火某赔偿原告杨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元,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来源:新华社内蒙古分社)
赞赏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