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王先生花费元购买5件同款女装,因送检后得知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随后王先生与另外两名同伴到服装店,要求商家按照消法退一赔三时被拒,反遭商家殴打。
两被告人在法庭上认罪。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摄
昨天上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审理,徐某和贾某认罪,并表示已赔偿被害人31万,请求法院轻判。此外,王先生在证言中称,他们从商场被强行带到狗场,且自己被人用拖鞋扇脸。
案情
衣服质量引纠纷商家打伤打假人
年4月15日14时许,打假人王先生在通州区蓝岛大厦门外,因衣服质量索赔问题与商家徐某发生纠纷,后贾某、牛某(另案处理)与徐某一起对王先生及其同行的郭先生、魏先生拳打脚踢,致郭先生、魏先生双侧鼻骨骨折,王先生头皮及鼻部受伤。
经鉴定,郭先生、魏先生均为轻伤二级,王先生为轻微伤。
徐某供述称,他媳妇在蓝岛大厦做服装生意,事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媳妇打电话说几个东北打假的过来要钱。在赶过去的途中,他又给朋友贾某、牛某打电话让他们去蓝岛大厦。
徐某说,和王先生见面后,对方说他买的衣服是假冒伪劣商品,有检测报告,要求把衣服退了,衣服钱是元,按照假一赔三共赔他1.1万元。我听说后很生气,我说你们太缺德了,我们做生意赚钱也不容易。
王先生转身要走时被徐某拉住,双方推搡起来,这时贾某等人也到了,于是3人一起对王先生等人进行殴打。徐某称,大概打了两三分钟,后来将王先生等人带到他的狗场,在狗场待了一个多小时,我不是要限制他们人身自由,是为了把赔衣服的事情谈好,临走时还给了他们元。
贾某和牛某虽然是我叫来的,但我不是叫他们来打架的。徐某称,叫贾某是因为他要给他媳妇买首饰,我让他来蓝岛大厦,叫牛某是因为他认识的人多,我想对方是专门干打假的,牛某可能认识,回头大家谈话也方便。
贾某称,自己当时去大厦是给媳妇买首饰,看到徐某和人在大厦外撕扯,徐某说对方讹钱,于是他们打了起来。
据了解,徐某等3人向3名受害人赔偿31万元,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证言
被人用鞋扇脸威胁不许报警
打假人王先生在证言中称,今年3月,他在通州蓝岛大厦二层的某女装店分批购买了5件同款女装,共花费元。后来发现这5件衣服都有质量问题。他把衣服送去检测,结果显示衣服质量与标牌不符。
王先生称,案发当天中午,他找来朋友郭先生和魏先生一起到女装店协商解决。到店后两名女导购在,其中一名女导购留下了他的电话并称老板会联系他解决。
王先生说,经过联系,他们在蓝岛大厦门口见到了徐某,他对徐某称按照消法应退一赔三,他骂我,用拳头打了我,并开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宠物基地。
此外,王先生说,下车后他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里,被拿走了身份证,在这段时间,我被一名光头男子用鞋扇了脸十多下,还挨了拳脚。一个小时后,他们三人被强行塞了元,还被威胁不要报警,否则会来找他们。
离开后,王先生随即报警。
洛远千恒缺德?你们卖假货没觉得自己缺德啊。silversoul消法规定的退一赔三,打假人也没多要,有检测报告坐实你卖假,合理合法,怎么就算敲诈?知假买假不道德,你们知假卖假就道德?还好意思恬不知耻说自己弱势群体,之前卖假货赚黑心钱的时候咋不说自己是弱势群体?要我说,职业打假就是民间监督,对政府监管的补充力量,退一赔十才好呢,不罚你们黑心商家一个倾家荡产你们不长记性!一如既往这样的打假人越多越好。山东用户*如果东西是真的,害怕他勒索吗?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郑羽佳
事件链接提示: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国联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选座费属于自立收费项目,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对其所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处以元罚款。“选座费”到底应该不应该收?
评论员谢睿对此事的几个疑问,我们都没有在新闻报道里看到答案。因为国外不少航空公司都有“选座费”,比如,在飞机座舱安全门附近的座椅间距比较大,廉价航空公司对想选购这类座位的旅客会收“选座费”,这是一种市场行为。当然,对国内的旅客来说,收取“选座费”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所以人们自然会对收费行为提出质疑、批评之声。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能不能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对中国联合航空公司收取乘客选座费进行处罚一事得出几个结论呢?比如:目前在国内没有相关规定支持“选座费”收取;比如:中国联合航空公司不应该无差别地对所有乘客收“选座费”,只能对特殊位置进行收费?亦或是因为公司没有提前告知乘客收费项目而被罚,只要提前告知了就不被罚呢?这些问题都没有解释清楚。
早在年,国内一些航空公司也已开始试水“选座费的收取”,而民航方面的人士也表示,类似对“选座费”、优先登机、机上Wi-Fi、吃大餐、玩游戏等增值服务进行收费已成趋势,这些附加收入的市场规模已经增长了10多倍。虽然旅客们不愿意为选座这类附加服务额外付费,认为这是“变相涨价”,但法理上,附加收费服务是有理有据的。
所以上述几个疑问如果没有答案的话,对“选座费”到底应该不应该收的讨论就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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