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1日下午4点左右,沈阳市北陵大街16号巷附近,有网友上传了一段视频。?
在大街上有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不小心和一辆奔驰SUV发生刮碰,剐蹭事故发生后,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两名男子竟然对这名骑电动车女士动起了手,其中一名男子抓住了这名女子的头发,开奔驰车的男司机也猛推了女子一把,然后抓住女子的头发就往后拽,随后两人一起联手对女子实施了暴力殴打。
周围的群众对两个大男人殴打女人的行为感到不满,对于掌掴女子的行为,奔驰车主也有自己的理由,他坚称女子是碰瓷的。奔驰车主随后也解释双方发生碰撞后,这名骑电动车的女子推搡车上的老人,他们才被迫进行正当防卫。?
4月25日,据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双方达成谅解协议。?通报称,4月21日15时37分,公安局接报警称,在皇姑区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有人被打伤。接到报警后,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杨某某(女,3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儿子行至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时,因孙某(男,39岁)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左后门突然开门,致使杨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与该车发生碰撞摔倒,杨某某的儿子手部挫伤。杨某某起身后,先对车内人员进行漫骂,坐在该车左后座的孙某某(男,59岁,系孙某叔叔)下车回骂后,杨某某上前撕扯孙某某的衣领,致孙某某衣领损坏,医院诊断为多处损伤、右肩擦伤。随后,孙某下车,与其叔叔孙某某对杨某某进行漫骂、殴打,致杨某某面部受伤流血,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单纯性)。?民警将孙某、孙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杨某某得知孙某某为附近邻居,提出不做司法鉴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调解处理。4月22日,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孙某孙某某向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解处理。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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