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5日21时20分许,乐清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名学生因感冒欲外出诊治,其姑姑高某来校接他,在保安室门口等候。因没有班主任和值班老师签字的请假单,保安员向高某解释“学校规定:必须持请假单方能外出,否则在校外出现意外无法辨清责任。”
高某当场表现的很不耐烦,出言不逊,说道:“你保安员了不起吗?”随即拿起值班室内的人员登记文件夹抛向保安员谢某明,将谢某明的鼻子砸出血,并强行将学生带出校门,扬长而去。当时现场有两位目击证人,保安员林某光和1名学校职工。
保安员谢某明立即报了警,乐成派出所民警于21时30分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谢某明和学校职工带至派出所做笔录、拍照取证。23时许,医院诊治,拍片显示鼻骨前端似见骨折透亮影,疑似鼻骨骨折。次日,医院复查。两次就医,共化去医药费余元。
年10月23日,办案民警协调双方进行和解,高某不同意民警提出的赔偿金额,调解无果。事发至调解的一周多时间内,高某一直未来校道歉或看望保安员。
最后,市公安局乐成派出所对高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拘留时间为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保安员谢某明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某给予民事赔偿。
有关部门负责人
这样说
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致人受伤是明显的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更何况是校园及周边这么特殊的地方。广大家长市民朋友,均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校规校纪。
市教育局安全保卫科负责人说:
学校保安员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目的就是守护校园、师生平安,有些规定看起来给家长带来了一点点麻烦,但校园是未成年人聚集的特殊地方,守法遵规、文明言行是我们应该遵循的基本道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不好好执行,那是工作人员失职。希望广大家长市民与学校同心同德,共建平安文明校园。
乐清学校保安员队伍
是这样打造的
为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文明守法的学校保安员队伍,乐清市教育护卫大队是这样组织学习和培训的——
每月组织1次全员业务和法治学习
每半月组织1次班组长会议
每月组织1次夜间教学训练
还经常举行交通疏导、消防技能等专题培训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来源:平安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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