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开玩笑说,谁嚣张就给谁一牙盘,抽出坐垫干他丫的,结果还真有人这么干了。
事情是酱样子的
金某骑着自行车去吃饭,因担心自己骑行的自行车会丢,便将自行车推入了餐馆停放。
吃饭的时候,隐约听到邻桌有人说“只有穷人才骑这种车”。
这一下就把金某惹急了,未待证实,冲上去拽住被害人张甲的衣领并意图用车座殴打对方。
金某的朋友和与张甲同行的张乙、高某随即上前拉架,金某转身又掐住张乙的脖子,并继续与张甲、张乙、高某发生推搡,致使张乙倒地。
经鉴定,金某的行为致使张甲“双侧鼻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金某的亲属代赔两被害人经济损失,两名被害人对金某均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金某在未能确定他人对其进行议论的情况下,即上前与他人进行争斗,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寻衅滋事性质。
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被告人金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一审宣判后,金某不服,上诉至市三中院,但被驳回。
冲动是魔鬼啊,大家遇事一定要淡定,淡定,淡定。
关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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