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一位精明能干的厨师,却因吃碗凉皮与小吃摊摊主发生纠纷,并殴打摊主王某,致其鼻骨骨折。日前,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王某损失共计.52元。
据了解,李某系广东人,年初,经朋友介绍,来到许昌某酒店打工,做面点厨师。因李某手艺不错,深得该酒店老板青睐。年7月1日,李某请假回广东老家探亲。在许昌市火车站买了回广东的火车票。在等火车的间隙,李某来到火车站广场一小吃摊点,买了一碗凉皮,边吃边等火车。因在酒店宿舍里喝了点酒,李某趴在小吃摊的桌子上睡着了,当他醒来后,发现快到点了,赶紧起身离开。小吃摊摊主王某对李某说:“你还没有付账呢!”醉意朦胧的李某执意要走。李某说:“付完账再走。”于是,两人发生争执、撕打,在撕打过程中,年轻气盛的李某拿起一把圆凳超王某脸上咋去,瞬间,鼻子流血。后经鉴定,王某鼻骨骨折,系轻伤二级。公安民警赶到,将李某带回公安机关。
年9月18日,案件移送到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讯问了李某。“我吃饭没付账,还殴打他人,我错了,我不该冲动啊!”“如果我不殴打他人,我现在还在做厨师呢。”看守所里,李某声泪俱下地说。然而人生哪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等待他的将是冲动后的法律制裁。
结果
年10月10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王某医疗费风各项损失共计:.52元。
“冲动是魔鬼,后悔已晚矣。”在此,我们提醒市民,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学会谦让。莫因一点小事儿,与他人起争执,更不可动手打人。李某惨痛的人生教训给我提供了昂贵的警示教材,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多看些书籍、尤其是法制类的书籍等,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胸怀宽广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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